问:我们夫妻刚生养一小孩,我是太仓本地的农村户口,妻子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现在想把孩子的户口申报在其母亲的集体户口内,是否可行?
答: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另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