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
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我区商务事业发展,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商财〔2018〕119号),积极做好2017年度资金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申报企业需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专项资金申报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3 月30日。上报成功后打印盖章与项目申报所需材料一并报至区商务局相关科室,截止日期为4月12日。
二、各镇区、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区商务局相关科室。各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行政服务科(外资科):马国兴 65637510
外企科:唐晓晨 65251411
外贸科(服务外包科):顾浩君 65256225
外经科:俞娟芳 65631907
商贸服务科:许永清 66505202
市场秩序科:焦 峰 66500980
附件:《关于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商财〔2018〕119号)
吴中区商务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