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苏州市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通知》(苏住建燃〔2018〕9号)文件要求,我局于6月4日组织苏州市吴中区燃气有限公司对区内丽丰购物中心及其内部用气商户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在丽丰商业街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向居民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并组织对丽丰购物中心及内部用气商户进行了全面的入户安检,发现多处管道井内放置杂物、管道气体流向标志缺失、公共部位管道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吴中燃气公司针对发现的隐患,书面要求丽丰立即整改。
通过本次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活动,有效增强了区内商业综合体、内部商户及周边社区居民安全用气意识,消除了安全隐患,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用气环境。

